会风会纪制度
篇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各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会风会纪问题,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事关全局形象,体现干部的精神风貌、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近年来,我局会风会纪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会议请假制度。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遇工作安排有冲突的,尽可能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应严格按程序和层级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人员。
二、明确会议签到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不得擅自更换参会人员,更不得无故缺会。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在会场内接打手机、随便走动、随意交谈,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在会场内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四、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参会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做好参会各项准备工作,尤其代会人员更要主动了解熟悉情况,需汇报和发言的要认真做好汇报发言准备,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严格规范着装制度。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严禁着便装参会,不得混装,秋冬装要着衬衣、系领带,保证着装干净整洁。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纪律认识,严格按规定要求参加各类会议,保持良好的会风,推动重要工作部署落实。
篇二:会风会纪自检自查报告
会风会纪自检自查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行以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近期参会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 严肃会议纪律
1、我行在参加会议前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通知要求安排参会人员。
2、我行的参会人员均会在开会前10分钟进入指定座位就坐、签字报道,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随意改变座次;不在会场内吸烟或吃零食;不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开手机铃声或接打电话;不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随意缺会或替会;不在会场内打瞌睡;不破坏会场设施及清洁卫生;不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在开会期间处理文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处理食事物以及会见客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二、抓好会议落实
我行会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我行各项工作的落实。
最后,我行将在参会期间做到严肃会议纪律,抓好会后落实、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已经作了安排和部署的各项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扎扎实实的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思想意识、作风意识,从而努力建设成为
自觉遵守会风会纪的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领导签字:
XXXXX单位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会风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会议管理,加强会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各镇街、各部门领导干部积极参会,认真听会,及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促进了会议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但应看到,当前在会风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会风问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不遵守会议请假制度,无故缺席;有的片面强调工作忙,指派一般工作人员代会;有的迟到早退,会场内接打电话,看与会无关的材料。这些现象影响了会风,影响了会议质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端正会风的重要意义
会风是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会风问题事关党风、政风,反映机关作风。努力形成好的会风,对于扭转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树立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快建设“一极两区”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各部门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端正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端正会风作为整顿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明确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
(一)严格规范会议审批。各镇街、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需要邀请区领导参加的,必须按照党政序列,提前一周将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领导、参会人员、议程安排等)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批准;区级部门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需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方能召开;以各单位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业务工作会议,应报两办备案,以便加强全区统筹。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召开全区性会议,不得将会议方案直接报送区领导。区级部门未经许可,原则上不得召集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进一步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召开会议要讲
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做到“能免则免,能并则并、能短则短、能简则简”,切实减少会议次数,降低开会频率,缩短会议时间。
(三)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减少参会人员,控制会议规模。全区重要会议可安排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原则上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区级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一般不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出席。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400人以内;区级部门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区级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80人。其他各类会议应尽可能控制规模,减少参会人数。
(四)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对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及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要求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不得派一般工作人员代会。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入场时按指定位置就座,无座位排序则依次从前排往后排就座;不随意进出会场,不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及时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成振动模式),严禁在
会场内打瞌睡、看书报、打接电话、开小会或外出抽烟聊天。
(五)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各单位要及时接收区委、区政府有关公文,确保会议通知及时传达。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确定参会对象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参会人员名单。认真做好会议准备,需汇报或发言的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要减少讲话时间,压缩文件篇幅,改进讲话方式,提倡讲短话、讲自己的话、讲管用的话,力戒大话、空话、套话,以清新的文风彰显良好的会风。
三、进一步落实会风督查的各项措施
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重视会风问题,认真抓好会风建设。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会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会纪会风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考评及公务员考核内容,凡因会风会纪受到点名通报批评的,在当年年度考核中,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单位,部门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普通公务员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各镇街、各部门领导要主动从繁忙的会议和应酬中解脱出来,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会,区委十届九次、十次全委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幸福xx”五大工程等重点工作,认真谋划和推动2024年各项工作。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拿出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下基层、进农户、到社区、结穷亲、访疾苦、送温暖、问民情,切实关心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