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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论取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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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也是我们常遇到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的见于学术讨论中。那么关于辩论取胜技巧有哪些?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辩论取胜技巧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关于辩论取胜技巧

一、想要辩论不败,在为人处事与观察社会自然方面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理论,这套理论必须能够自圆其说,完全掌握,这样在斗嘴时才能随手拈来,随机应变.

二、与高手辩论时最好不要引用别人的话,那会显得你没能力,你至少要学会把那些名言警句改头换面以自己的形式说出来.因为别人的话引用的再多,也是别人的,真正的高手,都不屑于引用他人或古人的名言,而是努力让自己的话成为经典,成为名言,成为别人争相引用的对象.

三、辩论时自己绝对不能动怒发火,谁先失去理智肯定是谁先输,无论对方如何谩骂挖苦,你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智,绝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回骂,因为那样的话,你就把自己降低到与对方同样的水平了.

四、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保持进攻的姿势与意志,进攻是最好的防御,必须随时随地寻找对方的破绽,在回答对方的发问时,千万别忘了反击或反问一下,力求把握话语的主动权把花旗导向自己熟悉的一面或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五、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激烈迅速的辩论过程中,自己难免要说错一两句话,当对方抓住其中把柄大局犯案时,如果无法圆转自如,你最好立即承认错误,然后以此为资本反攻毒贩的痛处,逼他也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被动为主动,化坏事为好事,切记死不认错,否侧就变成不入流的胡搅蛮缠了.

六、要有勇气坚持错误,即自己要敢于提出与常识不合的观点,同时以坚定的信心与意志来维护这个观点,即使与普天下的人为敌也在所不惜!当然,你得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来支持,不可完全用气势和狂妄来压人.

七、要适时同意一下对方的观点,即对对方一些较精彩的话或明显的公理以及说的一般但对自己没什么威胁的话,可以承认对方说得对,这样一来可以麻痹对方,二来使对方产生对你的尊敬,你说的有道理时他也不好意思硬加反驳,三来这是一个以退为进的策略,在对方心生得意时,必须毫不留情的加以猛攻,让他来个乐极生悲.

八、不可陷入恶俗辩论的泥坑.有些对手虽然水平不高,但很能胡缠烂打,自己说不出什么系统明确的主张,但喜欢把你的每一句话拆开来进行零碎敲打,然后说些隔靴搔痒或强词夺理的话.碰到这种情况,你千万不可与他认真辩论,因为那纯粹是浪费时间,最好是猛然一击后即高逃远遁,避而不见.注意,你必须先有一次充分的攻击后才可远飚,不然会被人视为畏战而逃.

九、要学会釜底抽薪之法,记即看准对方仗为靠山的理论基础,一把抓住其理论根源,抖出其中的荒谬与落伍,即可以最快最猛的方式打击对方的信心.

十、要努力做到悲智并起,能在辩论时做到悲智并起的人,才是真正达到了辩论的最高境界!“悲智并起”是佛教用语,指一种高度情感与最深理智的融合交织状态,在一般人的心理中,理智与情感是此消彼长的,如水火之不相容,相消而不相成.但佛之悲智,即所谓的“无缘大悲”,却能将悲与智同时并起,相成而不相消,也就是说,这种状态能使理智与情感同时保持在互相激荡的巅峰状态.如果能驾驭它用之于辩论,那世间将没有任何人是你的对手!初级的辩论是不可以感情用事,但最高级的辩论,却一定要有情感的参与,而且这种情感必须是强劲深邃的.

辩论的技巧

一:学会反击在辩论中取胜

反唇相讥

主要用于对敌论辩中,以回击敌方的辱骂或人身攻击,可使论敌处于十分尴尬、狼狈不堪的境地,显示其虚弱无力与浅薄无聊。如人们熟知的“晏子使楚”,晏子就是运用此法回击楚王及大臣们的挑衅与侮辱。

巧用幽默

在论辩中,巧妙灵活地运用幽默技巧进行反击,既可使对方茫然失措,尴尬难对,又可使第三者产生同情与好感,有利于我方在论辩中获胜。幽默用以回击刁钻古怪的诘难,尤有良好效果。如有人对前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进行诘难:“马雅可夫斯基,你的诗不能使人沸腾,不能使人燃烧,不能感染人。”诗人回答:“我的诗不是大海,不是火炉,不是鼠疫。”幽默风趣,既进行了反击,又博得了听众的好感。

借言反驳

借用对方亲口说的话或承认了的话来反击对方,可收以敌制敌之效。借言反驳有两种情况:一是借用对方原来讲过的话进行反驳;一是当场借言。另外,还可借用对方语言表达的句式,“将话答话”。一位女议员对丘吉尔说:“如果我是你的妻子的话,我就会在你的咖啡里放上毒药。”丘则回答:“如果我是你的丈夫的话,我就把它喝下去。”

假言归谬

即先假设对方观点是合理的,然后将对方貌似合理的论点加以引申,甚至推向极端,以显露其不合理的本质,从而推倒对方的观点。如王蒙在纽约回答记者问时,记者问:“据说,中国每公开出版一本新书,都要通过政府的审批,是真的吗?”王蒙回答:“就是政府想那样做,也是不可能的。全国每月要出版一千多部小说,如果每本书都要经过审查,那么中国政府就成了‘读者俱乐部’了。”

因事设问

论辩中,就对方提出的事实设问,将事、情、理融于一炉,具有很强的反击力。如恩格斯回击普鲁士检查机关诬陷《新莱茵报》的文章诽谤宪兵时,用一连串设问,指出对方事实之虚妄:“这些所谓的被诽谤者甚至没有被指出名字,没被确切指出是谁,检查机关怎么能说这是诽谤呢?这里指的六七个宪兵,他们是谁?他们在什么地方?诸位先生,你们是否知道,确实有某个宪兵由于这篇文章而受到了‘公民的憎恨和鄙视’呢?”

反问直诘

论辩中,用反问句直接进行驳诘,很有力量。尤其是以比喻或类比相配合,效果更佳。如在一次国际会议期间,一位西方外交人士挑衅性地对我国代表说:“如果你们不向美国保证:不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那么显然就没有和平解决的诚意。”我国代表义正辞严地回答:“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采取什么方式解决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无需向他国作什么保证。请问:难道你们竞选总统也需要向我们作出什么保证吗?”一句反问,使这位西方外交人士哑口无言。

二:投其所好,能言巧辩

一、“投其所好”,捕捉战机

律师乔特斯为有杀妻嫌疑的拉里辩护,这时律师麦纳斯提出了对拉里十分不利的证据:拉里曾向麦纳斯提出过,要麦纳斯帮助他与妻子离婚,并由此推论拉里在无法达到离婚目的时,会采取极端措施。

乔特斯知道要直接反驳“要求离婚就有动机”是困难的,于是他采取了“投其所好”的策略,与对方周旋,以图找到最佳战机。乔特斯向麦纳斯承认,自己对离婚是外行,一边恭敬地问对方是不是很忙。麦纳斯踌躇满志地回答:“要我处理的案子要多少有多少。”后来又补充说,每年至少有200件。乔特斯赞叹说:“呀!一年200件,您真是离婚案的专家,光是写文件就够您忙的了。”麦纳斯的声音犹豫起来,感到说得太多人们难以相信,就只好承认说:“可是……其中有些人……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改变了主意。”破绽出现了,乔特斯抓住这一点,进一步诱导道:“啊!您是说有重新和好的可能,那大概有10%的人不想把离婚付诸行动?”麦纳斯说:“百分比还要高一些。”“高多少,11%?20%?”“接近40%。”乔特斯用惊奇的眼光盯着他说:“麦纳斯先生,您是说去找您的人中有近一半最后决定不离婚?”“是的”麦纳斯这时有些感觉到了,但退路已经没有了。“嗯,我想这不会是因为他们对您的能力缺乏信任吧?”“当然不是!”麦纳斯急忙自我辩解,“他们常常一时冲动,就跑来找我,可是一旦真的要离婚,便改变了主意……”他突然止住,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谢谢,”乔特斯说“你真帮了我的大忙。”

在这场法庭论辩中,乔特斯见正面反驳难度较大,就采用了“投其所好”术,从侧面迂回,他先坦率地承认自己对离婚案是外行,恭维对方很忙,当对方得意忘形,胡吹自己处理离婚案件的数目时,他又进一步恭维对方是离婚案专家,当对方感到吹过了头,说有些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改变了主意时,战机出现了,乔特斯抓住这一点,步步诱导,使对方说出了自己否定自己的话。

由这个实例可见,在论辩中如果正面说理难以奏效,可以采用“投其所好”术,与对方巧妙周旋,对方对抗心理弱化,疏于防范,就有可能自我暴露出一些破绽,这就为我方提供了战机,我方乘隙而入,一举制敌,可见“投其所好”是论辩中的“迂回”之计。

二、“投其所好”,诱敌入彀

一天,一位面容娇美的女青年在马路上走,突然她发现后面有一个“摩登”男青年在其后紧追不舍,怎么办呢?她忽然有了主意,她回过头来对这个男青年说:“你为什么老跟着我?”“摩登”男青年说:“您太美了,真让人着迷,我真心爱您,让我们交个朋友吧!”姑娘嫣然一笑,说:“谢谢您的夸奖,在我后面走的姑娘是我妹妹,她比我更美。”“真的吗?”“摩登”男青年非常高兴,马上回过头去,但却不见姑娘的身影,他知道上当了,又去追赶那位漂亮姑娘,质问她为什么骗人。这位女青年说:“不,是你骗了我,如果你真心爱我,那么为什么去追另一个女人,经不起考验,还想跟我交朋友,请你走开!”“摩登”男青年被说得面红耳赤,讪讪地溜走了。

这位女青年之所以能制服“摩登”男青年,就是顺着对方贪图美色的心理,“投其所好”,设计诱之,对方不知是计,却去追更美的姑娘,这就使其丑恶的嘴脸暴露无遗,女青年顺势反击,让对方自暴其丑,无地自容,达到了目的。

从这个实例可见,论辩中的“投其所好”术,实际也是一种“诱敌”战术,抓住对方的需求和动机,设下圈套,诱敌深入,对方进入伏击圈后,我方就可猛烈出击,战胜对方。

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应变技巧

1.紧追不舍,迫其吐真

在庭审中,律师常常请求合议庭允许他事先调查过的有利于自己的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证人有时会改变自己已向律师提供的真实证言,或含糊期辞,或作虚假陈述。如果证人的证词很关键,无疑将会关系到案件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必须引用先行采集的调查事迹追问证人,迫使其客观作证。例如,在一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调查中,由于几位重要证人均系原先派至联营企业的干部,所以,他们在作证时,有的含糊期辞,有的则作虚假陈述,将亏损及停产的责任全推到被告身上。十分明显,他们在庭上所作的证词,与事前向被告方律师提供的证词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他们所作的虚假证词,不但影响案件的处理。为此,律师在征得判长同意后,立即向证人发问道:”你是糖厂的生产车间主任吗?”答:”是的。”问:”你们车间在生产管理理上正常吗?”答:”正常。”问:”既然是正常的,那么你在3月10号参我们说,原料质量粗劣,而全任意加减原来配方,这算不算正常呢?”答:”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以前讲的情况也是有的。”由于被告律师采用这种追问法,几位证人都承认了原告在管理联营企业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因而也就间接地证明了证人庭上证言虚假性和庭前证方的真实性,从而为自己辩论阶段的论辩观点奠定的坚实的事实基础。由此可见,在证人证方不稳的情况下,利用证人首次作出的客观证言,刨根问底,无疑是可以奏效的。当然,提问要得当,同时要避免审问式的发问。

2.提示矛盾,争取主动

在同一案件中,证据与证据间可能会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只要认真细致地研究案卷材料,是完全可以发现的。但有时由于粗心疏忽,往往等到法庭上出示有关证据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又可以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此时,律师应针对出现的新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提示矛盾,争取案件处理的主动权。例如,在一抢劫杀人案件中,被告人供述,他为图财,夜间将某工商所值班员杀死,抢走财物若干;后又为劫财,先后杀死二人。法庭调查时,被告人交代,他在工商所内一刀将被害人捅倒,包取钱物随即逃走。法庭出示现场勘查照片。辩护人猛然想到阅卷时该照片清晰可见死者脖颈上有数个刀痕,显然与被告人仅捅一刀的供述矛盾。于是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道:”你捅了他几刀?””就一刀。””真的是一刀吗?””当然是一刀。””刚才法庭出示的照片死者脖劲处有三个刀痕,怎么可能只捅一刀呢?”被告人眼见无法解释,只得承信工商所案是三个作案,他在外放风,另两人行劫,事先并未商量要杀人。被捕后想到自己已欠了三条命,终是一死,不如替他们受过,所以就没有抖出他们。矛盾提示揭示出来后,辩护人及进提出,鉴于本案可能遗漏罪犯,建议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结果,抓获了漏犯。合议庭考虑,被告人提供了特大犯罪线索,有特大立功表现,因而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显然,辩护人的”急中生智”凶取了主动权,最后不仅维护了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的严肃性,使被告人得到适当的处罚,而且帮助司法机关查清了部案情。由此可见,在庭审调查过程中,如果辩护人或公诉人发现案件中的矛盾,不妨揭露矛盾,同时在此基础上向合议庭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一定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3.调整思路,集中出击

如何根据庭审情况,把握好论辩中一轮、二轮或三轮的时间和内容,也是论辩技巧问题。一般说来,可在一轮论辩时把论辩观点处理得原则些,简练些,在以后几轮论辩中再进行阐述、发挥。但也有需要灵活处理的例外情况。例如,在一经济纠纷案件中,由于案情复杂,出庭证人众多(司法会计鉴定人和技术鉴定人也到庭陈述),故法庭辩论开始,原告方律师虽持有大量有利证据,但在发表代理词时仅提出原则意见,被告方两位律师预计合议庭会在当日结束庭审,二、三轮辩论时间将会很短,甚至没有,因而必须调整原定思路,将火力集中在一轮辩论中。于是,两位被告代理人轮番上场,用较长时间充分论证了原告对于纠纷的发生也负有一阗责任这一观点,给合议庭和旁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发言结束后,审判长稍加评议本案,即宣布终止法庭辩论,在片得双方同意后,指挥庭审转入调解。此时,原告双方律师已无机会答辩,由于刚才讲得原则,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讲;被告方律师由于及时调整思路,采取集中火力出击了一张好的底牌,案件终以有利被告的调解协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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