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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通用(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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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通用一

(一)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政治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二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领导一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委决策部署。三是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总结主题教育期间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切实加强对内部微信群组的管理以及网上舆情处置效率,遏制网上恶意炒作,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压实责任主体,加强组织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对党建工作总体领导,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三是着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依托“活力xx”等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持续推进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员教育系列平台一体化建设;同时,坚持做好党内关怀工作,开展了元旦春节送温暖和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深化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二是持续加强廉政教育,综合运用主题党日、廉政党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形势政策法规教育。三是突出时间节点,抓好日常监督,对纠治“四风”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强化责任落实。四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深化xx领域依法行政,助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积极主动配合派驻纪监组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约谈函询、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等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xx县监督平台”、“xx县党务公开网”和固定公开栏,按照公开目录进行公开公示。三是常态化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五)结合问题整改,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对照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中央纪委实地踏查反馈意见,按照市县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xx实际工作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事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二是加大对包联镇村脱贫攻坚的指导力度,深入包联镇村调研指导,落实谋划组织、跟踪督办等服务保障任务;三是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全面排查整改,严把危房改造施工质量安全关和竣工验收关,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

(六)加强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xx县xx局党组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xx领域防控指导、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为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生命安全贡献了xx力量。

一是在党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党建基础工作仍不够扎实,部分党建工作制度落实还不够严格;二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以党建促发展的思路不多,解放思想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受疫情、场地、人员等因素影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频次不高,效果不突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精神,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是围绕职责要求,持续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支部班子及负责人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持续推动廉政教育精准到位。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坚持业务学习与廉政教育统筹安排,综合运用主题党日、廉政党课、“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等活动形式,将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精准性。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推动干部队伍管理到位。总结运用主题教育“开门纳谏”“整改进行时”、专项整治等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理念,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建设一支忠诚担当、为民务实的xx队伍。

20_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通用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______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______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人(三至十三人,单数)。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______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年(每届最长不超过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八)、(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______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不得少于3人,单数),其中职工代表名。监事任期为______年。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________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公司分配当______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金华市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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