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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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本文简介:
县委书记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尊敬的省民委xx主任、xxxx处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率先在
县委书记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本文内容:
县委书记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尊敬的省民委xx主任、xxxx处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率先在全省民族地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xx的一次誓师大会。
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得到了省、市民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民委xxx主任在百忙之中莅临大会指导创建工作,并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这是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的极大鼓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民委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刚才,会上宣读了《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xx党委、县文广新局、xx镇负责同志分别做了交流表态发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是一项创新实践,这不是某个领域的部门性工作,而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必须承担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仅是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次重要检阅,更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一次严格考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下面,我就抓好创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居住有18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6.8%,因此,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自去年8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创建工作目标,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起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观念和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省级示范单位1个、州级模范集体7个、州级示范基地3个、县级模范集体35个,模范个人80名。全县命名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2个、示范村35个、示范社区2个、示范机关21个、示范学校21所、示范企业4家、示范寺院10座、示范医院2所、示范家庭185户,打造示范点24个,下一步还将确定20个单位进行重点打造。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巩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关键之举,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石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舟曲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和各企业也分别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制,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我县创建工作从交由县委统战部负责,为县创建办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抽调充实了9名民族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强化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同时,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以“九大工程”为重要抓手,以“八进”活动为主阵地,结合“花开舟曲”总体部署,广泛组织全县各族群众、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县上于今年2月20日和5月15日,先后2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及时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了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创建办结合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县情实际,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督查办法》、《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办法,为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确保了各项创建措施的有效落实。2024年8月份和今年5月份,先后2次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35个单位和80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并注重模范典型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督查交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上领导先后12次深入各乡镇、单位检查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各单位到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今年6月份,迭部县创建办观摩团来我县观摩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交流座谈,彼此学习了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力助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县创建办制定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县委党校和宣传部理论骨干深入乡镇村组、基层一线开展巡回宣讲,累计开展各类宣讲85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4.5万人次,累计制作各种户外宣传牌、宣传横幅、宣传专栏400余幅(条),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1.8万条,在甘南日报、甘南电视台、中国甘南网等媒体和“花开舟曲”、“青春舟曲”、“民族团结和谐曲”等微信客户端刊播民族团结信息200余条,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营造了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对照省州验收标准,问题不足依然不少,要加快整改
在认真开展县级自查、自检和顺利通过州级考核验收的基础上,7月19日至20日,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组成的联合考核验收组,通过深入示范点实地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知识测试、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省级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日,州创建办下发了《关于省级验收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反馈了省级考核验收中我县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州县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县创建办已将《通报》和批示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就目前来看,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重视程度需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到位,“一把手”推动创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创建工作依然停留在为创建而“创建”的状态,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二是部分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创建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单位对创建工作不理不睬、不闻不问、推诿扯皮等。三是部分单位在会议室临时加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人员、设备等配套不到位,创建工作资料存在逐级照抄、应付拼凑、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县创建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二)总结提炼不全面,特色亮点需打造。主要表现为:一是普遍存在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结合不密切,创建工作特色亮点提炼总结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部分单位没有集中反映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展板或展板没有采用藏汉双语宣传,行业特色亮点不明显。三是部分单位对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不学习或学习不够,创建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空泛,档案整理不规范,没有将工作资料分类装订成册。
(三)宣传教育还不够,创建氛围需加强。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创建单位视频资料制作不规范,普遍存在以PPT代替专题片的问题,对创建工作缺乏生动的动态呈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标语悬挂较少,宣传内容陈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州委有关民族工作的新精神宣传不到位。二是有的单位解说词显得大、宽、泛,没有结合工作实际,不够接地气,部分学校虽然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教学计划,但是落不到实处,对师生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教育不到位。三是各单位虽然做了大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但是普遍存在定位不高、定位模糊的问题,有些单位的定位还处于创建县级示范单位的层面,有的单位甚至没有提出明确的创建工作目标,宣传工作滞后,宣传教育存在死角和盲区,创建工作氛围不浓厚。
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是我们能否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毒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认真对照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主动对照认领,抓紧整改到位。
三、紧盯创建工作目标,必须尽快对标赶上,要常见实效
具体怎么创建,需要做哪些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很多文件,我们在会议上多次反复强调,也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希望大家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这里我就不讲具体要干哪些工作,主要强调一下如何把这些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实责任主体。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州、县关于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责任,真正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二要坚决抓好整改,全面巩固提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省州考核验收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的突出性、整改落实的紧迫性、抓好整改的极端重要性,严格对照省级考核验收反馈的问题逐条对比,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相关问题主动认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整改。要认真对照县创建办印发的有关国家验收标准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情况自查摸底和“回头看”工作,逐项逐条进行查漏补缺,加快补齐短板,坚决杜绝应付差事、欺上瞒下。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创建工作载体,认真总结提炼突出本乡镇、本部门的特色亮点,重点在氛围营造、示范引领、工作结合、展板规范等方面再提升再创新,在文字和解说工作上再下功夫,积极完善软件资料,提升文字材料水平,准确、全面、深动反映自身特色亮点,全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创建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三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创建成功。县级领导要对包抓乡镇和分管部门的创建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积极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依然存在不重视、不推进、不整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必要时进行问责。今年全国共有9个地区相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国家命名指标只有3个,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县的创建工作如果出现问题,将会对全州创建工作造成极大地不利影响。为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将按照“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没有完成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凡是在国家民委验收中被扣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有压力,也需要动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团结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让同舟共济的民族团结“百合花”全面盛放,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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