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义工工作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义工工作的指导意见范文
义工(又称志愿者,下同)工作是公民参与社会建设、服务社会需求、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我区义工工作多年来在协助改善民生、动员群众参与公共管理、提高公民文明素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和改进义工工作,是保障第xx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高质量赛会服务的迫切要求;有效积累、转化赛事服务成果,推动义工服务长效机制建立,是特区一体化、城市化进程中,推动我区现代公民社会建设、和谐龙岗建设的重要途径。现就深化我区义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谐龙岗建设为主线,按照举办一届“更精彩、更成功、更具影响力”的大运会的工作要求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强化体制建设,创新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培育义工文化,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我区义工服务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2.目标任务。
当前目标:把握机遇,创造条件,强化组织,全面动员,做好大运会赛区义工服务工作,展示龙岗文明风尚和时代风采。
——到xxxx年底,在全区基本建立起“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规范有序、特色鲜明”的义工管理格局。
——招募约x万人的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投入服务;培养一批有较强奉献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工作骨干及团队;设立xx个以上大运会城市志愿者站点。
——形成一批大型活动义工服务的成果及项目,提高全社会对义工服务的认识,为积极转化赛事服务经验奠定基础。
中长期目标:在大运会志愿服务经验的基础上,xxxx—xxxx年内,基本形成规范、长效的发展机制。
——探索建立“党政支持、各方参与、服务多元、组织完善、制度健全”的义工工作新格局,为义工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力保障。
——建立起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组织严密、高效有序的义工队伍,xxxx年全区注册义工总数达到xx万人,形成一批学习型、管理型义工人才和一支较稳健的长期服务义工队伍。
——义工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满足经常性义工服务、重大活动义工服务和应急性义工服务的需求,义工服务在参与社区群众服务和区内大型活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工作载体不断创新,品牌项目不断拓展,示范团队不断涌现,为义工工作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基本原则。坚持发展义工事业与满足龙岗实际需要相结合,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坚持开展义工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市民在参与义工工作中升华品格、实现理想、彰显价值;坚持自愿参与意愿和社会责任倡导相结合,努力扩大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坚持社会化运行模式,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义工项目体系
1.培育大运服务项目体系。按照赛会要求组织开展赛会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义工参加赛会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城市志愿者在重要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医疗机构、住宿酒店、文化广场等重点区域和窗口行业开展信息咨询、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做好主题站点运行;组织社会志愿者走进基层单位和社区,传播大运会文化理念,带动市民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美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行为,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赛会各类志愿者组织工作,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大型活动义工工作理念、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构建义工服务长效项目体系。从龙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愿望出发,巩固传统项目,拓展创新项目;进一步增强助老扶弱、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科普宣传等传统服务项目的知识性、技能性和专业性,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加强项目创新,积极拓展问题青少年辅导、法律援助、心理疏导、青工关怀、社区矫正等义工服务新兴领域,使义工服务形式和内容更具时代性;探索应急救援参与,在舆情监控、维稳防控、信息采集、治安维护等方面开展辅助服务,推动公众力量有序参与和应对突发事件。
4.推进义工项目品牌建设。实施“义工服务品牌计划”,规范项目的立项、管理及评估等,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式志愿服务项目库;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吸引、引导各类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鼓励、指导义工和市民结合自身生活、工作实际,自主开发服务项目;开展义工项目辅导、推广,加强项目的科学设计和质量管理,提高义工服务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义工队伍建设
1.统筹全区义工队伍建设。整合全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在本事业领域开展工作的同时,全部纳入全区义工管理范畴,实现一站登记、集中管理、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全面推行招募及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各领域义工管理标准,建立、完善个人志愿服务档案,建立全区性的志愿活动网站和信息管理后台,为服务对接和项目联动提供有效支持。
2.加大基层义工组织建设力度。建立街道义工服务事业指导组织,加强义工服务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在xxxx年年底前成立各街道义工联并独立注册,保障办公及活动场所,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的雇员编制、聘用员额;各社区要成立义工服务中心(站),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把义工服务体系建设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社区资源,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驻社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与社区建立志愿伙伴关系;推行团体义工发展计划,积极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两新”组织)和民间团体组建队伍,建立网络,参与服务;拓展义工服务的覆盖群体和空间范围,工作重心不断向街道、社区和各基层单位倾斜、延伸。
3.加强志愿公益人才培养。将志愿公益人才纳入全区社会建设人才工作体系,建立起稳定长效的培养规划;面向义工组织骨干、长期志愿者和优秀青少年,开展“管理型义工”培养计划,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一支义工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吸纳专家、学者力量,参与、指导龙岗义工管理工作;深化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将骨干义工培养纳入社会工作者培养计划,定期组织骨干义工参与社工知识培训、岗位实习,不断提高义工人才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完善义工工作机制
3.规范招募培训机制。分类别、有重点地落实大运会志愿者招募工作,在落实好赛会志愿者工作的同时,交通、旅游、商贸、市政、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相关城市志愿者工作,街道、社区承担社会志愿者工作;深化、完善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机制,壮大全区义工队伍;制定基础培训和特殊培训工作标准,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教育机构等专门力量,定期对义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区、街道分别设立一批义工培训公益基地。
4.规范服务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义工服务,申请义工服务应委托义工组织进行义工招募和服务开展,或由同级义工管理机构授权,进行短期项目义工招募;义工服务使用单位应认真制订服务计划,确保义工在符合安全、卫生、平等的适当环境下进行服务,避免安排义工从事需要承担重大管理责任、经济责任或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服务活动;规范服务协议管理,并根据服务需要和条件为义工意外保险、交通、误餐等费用提供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义工服务,不得利用义工服务的名义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
5.规范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义工星级认定制度,在“xx.x国际志愿者日”评选表彰优秀义工和优秀义工组织;设立x年一届的“义工爱心服务奖”评选,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义工服务的良好氛围;对表现突出或影响重大的义工服务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褒奖;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表现的义工,义工组织应通报其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鼓励和关心;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招聘人员及学校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优秀义工;定期评选、表彰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实践的优秀青少年;义工在自身生活困难时优先获得义工服务;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优秀义工,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并登记后,推荐优先录用为专业社工。
6.加强义工平台建设。建立志愿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注册、登记、管理、服务、申请一站式服务;创新活动平台建设,探索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和便捷通讯方式,作为需求调研、组织动员和开展服务的有效方式,尝试建立依托新媒介的义工工作模式;民政部门应支持具备登记条件的义工组织进行社团登记或备案,引导好民间义工组织培育、发展,为组织平台增添活力;探索以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论坛、博客论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义工文化平台;扩展对外服务交流,积极借鉴国内外义工服务大型赛会和参与社会建设的有益经验,加强与港澳台、海外义工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区义工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8.完善教育实践机制。有关部门要将义工理念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学校教育和公务员培训体系,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要带头参与,机关事业单位要普遍组织成立义工队伍,践行志愿服务理念;教育部门要在学校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学分设置中体现义工精神教育,培养义工服务后备力量;青少年入团、机关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应参与一定时间的义工服务;倡导“公益实践”理念,定期开展“市民体验”活动,使市民在参与义工服务的过程中加深对义工精神的理解,让参与义工服务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五、构建义工工作保障体系
1做好义工工作的统筹规划。要把义工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纳入本地区和谐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全区联动、横向互动的协调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工作总体方案和重要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定期督促抓落实,督查各街道、各部门支持、参与义工工作情况,倡导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推动义工事业发展的格局;将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建立义工组织和义工工作成员单位工作绩效体系。
2.加强义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义工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区大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建立区、街道两级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和协调区域内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由共青团组织指导,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义工工作的领导,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社会组织要大力支持义工工作,各义工(志愿者)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推动发展。
3.形成多方投入的保障机制。区、街道、社区要加强对义工服务的支持,采取编列预算或整合社会资源等方式,为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和公益福利性资金中安排义工事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扶持义工服务发展;制定科学的激励措施,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调动和利用社会各方资源,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热心人士对义工服务活动进行资助,改善义工服务物质保障条件;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内,将各单位符合安全标准的被更新置换的车辆、器材及设备无偿地提供相关义工组织使用;探索委托义工组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新途径;加强和规范志愿服务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和审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营造社会支持的舆论环境。大力培育和倡导义工理念,把义工精神作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部门要发挥好各新闻单位和传播媒介的作用,承担普及义工服务知识、传播义工真情故事、引导社会尊重关爱的公益性宣传的重要职责,提高志愿文化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基层宣传网络,加大义工精神宣传教育力度,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