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运用“x+x”工作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以责任清单为主线。制定出台x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两个清单以分条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区委和区纪委的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细化为一条条具体化、能落实的“干货”,督促提醒常委会和每个班子成员牵牢“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同时,为逐级传导压力,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求各部门、单位、街道(镇)党组织和纪(工)委结合实际,分层次列出各自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报区纪委备案。目前,“两个责任”清单制定实现“全覆盖”,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在做好述廉述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一是持续开展廉政约谈。按照约谈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起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班子成员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制度。已开展各类约谈xx人次,其中专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xx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办法》,对在巡察、检查、督查中发现各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除向相关党组织下发整改建议书外。按照工作分工向分管领导或党风廉政建设包抓联系领导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单,通过廉政抄告助推“一岗双责”落实。三是实行主体责任履职纪实留痕。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手册》,对履责关键节点真实留痕、对工作流程有效记录,确保领导干部照单履责、有迹可循。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组成督查组,对区直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下发通报。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个。综合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三查”,用好“一案三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二)采取“xx”工作措施,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狠抓“两个重点”。一是狠抓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不断传递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二是狠抓“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担当等问题,狠刹“庸懒散软拖”之风。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干部予以处理,对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的x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实行“三个倒查”。在开展常规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三个倒查”工作方法,从严纠治“四风”顽疾。实施“痕迹倒查”,会同交警部门,调取车辆行使记录,对公车私用进行检查;实施“账目倒查”,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抽查;实施“发票倒查”,会同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公款购物进行抽查。
建立“四个清单”。加快建立完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清单,推进政务公开,透明用权,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和超预算、超标准建设,促进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守土尽责,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用好“五种手段”。综合运用好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微信纠风、电视问政、群众评议机关五种手段。建立高频次、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断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持续进行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为党员干部设定行为“红线”。今年以来,已对《准则》《条例》的学习、“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情况进行x次专项检查,共下发通报x期,对存在问题的xx个单位、xx辆公务用车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发挥“两个合力”。制定印发《x区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工作制度》,建立x个纪律审查协作片区,形成纪律审查的整体合力。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提升了与司法机关、审计、财政和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建立“三个制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考核细则,明确规定凡是由镇、街道主动查处、曝光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违纪问题,在年终考核中不但不扣分、还适当加分。建立《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开展线索大起底,认真筛选甄别线索,确定审查重点。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理工作制度》,对审理案件、受理、阅卷、草拟报告、审理谈话、集体讨论、审议、制作处分决定和相关问题执行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用好巡察利器。按照《x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主动靠前站位,加大巡察力度,重点对我区涉农惠农资金、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等内容开展专项巡察、延伸巡察,同时对已巡察过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办“回头看”,推动巡察问题的整改和反馈意见落实。目前,对区教育体育局、长兴、长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了专项巡察,并延伸巡察了、长胜村、学校等单位,做好“政治体检”,发现问题线索。
搭建“五个平台”。在发放信访举报“一卡通”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积极构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和微信举报五个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件xx件,初核xx件、函询x人、立案xx件、处分xx人。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xx件xx人。
(四)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实施“四个紧盯”,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管住“大多数”,开展全覆盖式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廉政微电影、微动漫、编印教育读本、邀请专家讲课、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参加网络和书面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引导党员干部瞄准“高线”,守牢“底线”。截至目前,我区已印制廉政知识教育读本xx余册,党纪党规廉政知识测试x次,拍摄制作了x纪检监察系统首部廉政微电影《一家之主》。二是深入开展“访贫思廉”教育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访贫思廉”教育活动的通知》,切实树立全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主动担当和勤政为民意识。今年,又印制了“访贫思廉”日记本xx余册,延伸发放到基层党员干部手中。三是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齐家活动。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宣传、家书手札征集和“廉洁齐家”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亲情廉政寄语活动,将家庭助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生活之中,提醒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做到严以律己。
实施“四个紧盯”抓住关键“少数”,开展精准式教育。一是紧盯新任职领导干部,打廉政“预防针”。对新任职和调整交流的xx名领导干部按照“四项”教育管理模式,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和任前廉政考试。做到“早打疫苗”,树牢廉洁意识、绷紧廉政之弦。二是紧盯“三岗”,划定纪律“红线”。针对审批、财务、人事x个重要岗位,对掌管人、财、物和有行政执法权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通过廉政警示教育、现场观摩庭审和定期述责述廉等形式进行教育,严把重点岗位人员思想关。三是紧盯重要节点,强化廉政教育。紧盯重大节假日、婚丧嫁娶和提职升迁x个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网络、报纸、短信、微信等平台,推送廉政信息、发布廉政禁令、提出自律要求、明示规矩和纪律。截至目前,已发送廉政信息xx余条、发布纪律要求和禁令xx余条。四是紧盯受处分党员干部,建立教育管理工作办法。通过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切实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促使其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积极参与到工作当中。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者,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 wWw.850500.cOm 转载请注明 )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在区委层面已得到有效落实,但仍有个别部门、街道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对应负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推进工作力度不大,落实责任的方法不多、措施不实等问题。
二是制度执行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仍然存在重制度建立、轻制度执行的问题,使得一些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
三是决策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区在项目招投标、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确保了决策的科学规范、阳光透明,但在一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防范措施上还不够有力,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
四是党员党性观念较以往有所淡化。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一些农村党员外出后一心搞经济挣钱,不主动联络组织,甚至不参与组织生活。
五是“三不为”现象抬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问题,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六是四风“隐形变异”顽疾难除。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仍然存在,并且越来越趋于隐蔽,一些“四风”问题也出现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现象,增加了查处难度。
七是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基层干部和村官贪腐问题依然存在,多数的信访举报都与基层干部和村干部有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仍然存在。
八是派驻纪检机构职能定位不准。县区一级派驻机构无政策规定和统一要求,我区派驻纪检组是一对一异体单独派驻。派驻纪检组无机构、无编制、无领导职数,纪检组长仍占用区纪委现有编制,且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运用好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履职报告机制,区直部门、镇、街道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定期向区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督查力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一案双查”等措施严肃问责,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
二是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约谈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约谈常态化,督促整改一批、约谈警示一批、组织调整一批、立案查处一批,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围绕“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加大对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举报、明察暗访等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着重开展查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升学宴”、“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利用电视问政、微博、微信等新兴监督平台,着重发现和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单位,加大巡察力度,做好“政治体检”,形成持续有力震慑,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整治为官不为,持续改进作风。持续开展“三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消除干部干工作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庸懒散软拖”等突出问题。同时,对“三不为”的人和事加大问责惩治力度,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努力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使广大党员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党政“一把手”、新任职领导干部、村居干部等分类开展廉政考试、集体廉政谈话、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活动、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传阅违纪干部《忏悔录》、《警示录》等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五是强化监督预防,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明确职权、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公开透明。督促各责任部门在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领域开展清权确权工作。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行政窗口单位工作作风、办事流程和办事效率等实行全程化、动态化监控。继续贯彻执行好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全面向社会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对领导干部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
六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纪律审查。从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入手,积极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通过“四位一体”(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的信访举报方式,紧扣“六大纪律”,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排查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五类标准,确定审查重点,扩大纪律审查成果。依纪依规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条例》和《准则》的行为坚持快查快结。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形成纪律审查合力,重点查处和纠正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等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意见建议
一是健全责任分解体系。探索推行“项目化”、“精细化”、“网格化”责任分解模式,着眼惩防体系规划的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分时段、分年份、分阶段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分别定责、分类建账、定格消项,构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人”的责任分解网络体系。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考核要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专业民意调查。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应用多种问责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立案查处。要实行连带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体现责任追究刚性,责任追究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
四是完善县区派驻机构设置。建议在县(市、区)分别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分局,分别派驻党群、政法、经济、社会事业等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县区派驻机构职能定位、工作制度、监督方式、经费保障、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