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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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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正确贯彻落实,通过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的专业法律服务,能有效促进基层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自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推进法治XX、平安XX建设。

一、工作现状

(一)法律顾问配备情况。XX年12月以来,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司法局整合政法部门资源,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抽调X名工作经验丰富、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为全县X个村、X个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三官一司”全覆盖。

(二)制度建设及管理考核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到“三个一”,即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个公示牌、一个制度牌和一份聘用合同。一个公示牌悬挂于每个村“两委”办公室,标明本村法律顾问姓名、照片、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一个制度牌就是“XX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牌”,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一份合同即村(社区)、法律顾问(单位)及司法所三方共同签字形成正式工作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司法所履行具体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进行日常联系、工作统计,履行直接责任。县司法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年度考核,年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三)工作保障情况。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每半年考评发放一次,由法律顾问统一填写《XX县法治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手册》,全面载录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经村(社区)审查后报司法所审核,由司法所统一上报县司法局审定后兑现。观音寺镇、西淮坝镇的法律顾问每天补助100元,全年不少于12天,每年少于8天(含8天)的不予兑现法律顾问补助资金,并取消其来年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格;其余镇、街道办的法律顾问每天补助60元,全年不少于24天,每年少于18天(含18天)的不予兑现,并取消其来年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格。XX年司法厅、财政厅下拨补助资金15万元,XX、XX年度补助资金由县司法局向上级部门和县级财政争取解决。

二、工作成效

(一)因地制宜,实现法律顾问的“灵活服务”。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工作1天,集中解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纠纷。平时群众有法律问题可随时拨打法律顾问电话进行咨询。除了面对面沟通咨询外,建立多种联系方式,在公示牌上联系方式不仅有法律顾问的手机号码还包括QQ号、微信号,确保联系畅通。以司法所干部、村(社区)组干部、法律顾问、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等为群体建立“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通过实时推送法律知识、审判案例、法律提示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全县建立X个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方便交流、咨询和服务,使群众对关心的法律问题能及时和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进行互动。

(二)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彰显“法律惠民生”。XX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X次,接待咨询X人次,开展法治宣讲X场次。XX村村民刘某因土地征收问题多次赴省进京上访,法律顾问XX到XX村,向XX实地调查取证,依法解答法律问题,历时21天解开了他的心头疙瘩,为国家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维稳做出了贡献;XX村民翻越铁路被火车撞击死亡后,村法律顾问XX务协助村组干部和家属千方百计进行化解,达成和解协议;XX镇XX村法律顾问席连华同志千方百计为X户村民追讨拖欠5年的农民工工资,得到了村民和村委会广泛好评,称“法律顾问显党恩、服务基层得民心”;XX镇大院子村法律顾问XX积极服务,广泛参与村内事务,为村民追回运费23万元,得到群众和村组干部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

(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今后县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建设将是重中之重。而我县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没有固化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产品,基层法律服务模式单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未建成。

(二)工作经费保障有待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本质上是政府通过向法律工作者购买服务,向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省司法厅X年给每个贫困村(社区)村下拨了X元的专项资金,市县没有配套资金,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全覆盖后全县法律顾问经费缺口将达X万元(其中补助资金X万元,业务经费X万元)。法律顾问待遇落实困难较大,导致法律顾问工作待遇无法保证,积极性不高。加之我县交通不便,个别服务村路途遥远,很多村没有公共交通,部分村往返1次交通费就需近100元,而且当天还无法返回,法律顾问到村服务困难突出。

(三)服务工作有待优化。法律顾问向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形式单一,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很好,有的存在工作应付现象,部分单位将辖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打包要求法律顾问解决,而真正关系村务发展、村规民约、拆迁合同等方面法律顾问缺失。法律顾问经常到村开展工作,而现在绝大多数村干部忙于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疏于整理文字材料,所以法律顾问工作台账不健全,工作干了但没有留下痕迹。

(四)工作宣传力度需加大。法律顾问每月到村提供法律服务,直接面向基层组织和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追讨工资等大量的法律服务,而工作开展缺少宣传报道,社会关注度不高。加之,老百姓用法时关注,不用时基本不去了解此项工作,在农村的宣传只介于口口相传。

四、几点建议

(一)明确权责,完善机制。一是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权力滥用,督促法律顾问切实履行好职责,避免消极懈怠现象,使法律顾问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出台具体指导性文件,对这项工作有长期性的规范指导,打消基层顾虑,增强干事信心,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有效解决基层普法难、依法治理难、群众依法维权难的重要途径,应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齐心合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选好队伍,完善考核。一是严格筛选标准。不少村民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往往会选择上访渠道,缺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为此,筛选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定要把是否了解农村工作作为关键标准,注重选配农村法务处理实践,熟悉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真正能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要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指标,特别是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推进情况,纳入对各镇目标责任考核,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要经常深入村(社区),督查检查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情况。依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补助报酬挂钩,管理好专项补助资金,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涉及面广,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样,必须有可靠的经费保障作后盾。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落到实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促进工作开展。尽快落实省、市、县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落实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补贴、培训经费、办公设备和硬件购置等支出,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待遇,按规定发放待遇报酬,进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调动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对此项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我县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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